厦门小猪社区's Archiver

BMW 发表于 2007-3-28 21:52

(买房租房注意事项)房产知识经验交流贴(租房先看这里)

免费为猪猪们提供专业的房产知识信息,有疑问的请回帖或短信息联系.

如果你知道的,也可以说一说.让大家一起分享!

adamkingxz 发表于 2007-3-29 00:14

买房子产权重要吗?谢谢

藤鼎添 发表于 2007-3-29 00:37

呵呵。。。路过了  帮顶哦

lovelan 发表于 2007-3-29 09:11

回复 #1 BMW 的帖子

如果你长期在线,并积极回答猪猪们 的提问,我可以帮你置顶!

简兮 发表于 2007-3-29 16:24

房产买卖银行的按揭是如何算法

lovelan 发表于 2007-3-29 16:28

回复 #5 简兮 的帖子

房产买卖,必须提前解押,方可交易,一般用买方付的定金去解押.如贷款金额效大,而买方不放心付那么多定金,卖方又没有那么多现金的话,可以去找置业担保公司.

BMW 发表于 2007-3-30 16:43

回复 #2 adamkingxz 的帖子

在新加坡等一些发达的国家,房产都是只有使用权,而我们中国有分产权和使用权。产权的土地性质是(有尝)出让土地的使用权,即开发商向国家购买土地的使用权(商业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然后开发建设再出售的房产;使用权是:国家划拨的;由集体(部队、单位等)开发建设的,属于集体(单位或部队,厦门以部队的居多)的产权,个人只有使用权。但使用权的大部分是部队的地,也不是说拆迁就拆迁的,连市政府都要让部队三分。而且部队的房子拆迁的话,开发商付出的代价比其他的房产更高,所以不是在完不得已的情况下开发商不会去拆使用权的房子。

BMW 发表于 2007-3-30 17:56

回复 #5 简兮 的帖子

银行贷款:首先要评估公司评估,评估出一个价格(低于成交价,银行为了控制风险),公积金贷款除外:
(1)二手房:
2000年以后建成房产按揭最高可贷到评估价值的7成20年
96至99年(含)房产按揭最高可贷到评估价值的6.9成20年
94至95年(含)房产按揭最高可贷到评估价值的6.5成15年
90至93年(含)房产按揭最高可贷到评估价值的6成15年
(2)他行转按揭:
2000年以后建成房产按揭最高可贷到评估价值的7成30年
96至99年(含)房产按揭最高可贷到评估价值的6.9成20年
94至95年(含)房产按揭最高可贷到评估价值的6.5成15年
90至93年(含)房产按揭最高可贷到评估价值的6成15年
贷款所购房产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最高可贷到评估价值的8成

BMW 发表于 2007-3-30 18:04

回复 #4 lovelan 的帖子

谢谢!
欢迎猪猪们继续提问,也欢迎大家一起讨论、一起学习,共同进步

[[i] 本帖最后由 BMW 于 2007-8-9 20:49 编辑 [/i]]

BMW 发表于 2007-3-30 18:10

大家如果有需要的话我可以,为大家代办过户交易手续、协办银行贷款

杀破狼 发表于 2007-3-31 16:31

怎么收费?办过户的时候需要什么手续?

BMW 发表于 2007-3-31 17:29

办理过户手续:
1、一次性付款:
买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本人到场;
卖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产权证(原件)、本人到场
2、银行按揭:
买方: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薄(原件)、结婚证或未婚证(原件)、申请人收入证明附近三个工资单(原件)、夫妻双方到场(已婚)或本人到场(未婚)
卖方: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薄(原件)、结婚证或未婚证(原件)、产权证(原件复印件)、公房须至房管局四楼档案室出具住房情况证明、夫妻双方到场(已婚)或本人到场(未婚)
到房管局要用的是第1条里面的材料。第2条比第1条多出的是办银行按揭需要的材料

BMW 发表于 2007-4-1 10:19

怎么都没人问了?
今天愚人节,祝大家节日快乐!要多个心眼不要 成为愚人节的牺牲品哦![em01]

芷水晶 发表于 2007-4-11 22:11

真是只热心的猪猪啊

虫虫特工队 发表于 2007-4-12 13:54

如果自己卖房子的话,要办什么手续?
是有产权的房改房,是不是跟你说的办理过户一样?

BMW 发表于 2007-4-12 17:14

[quote]原帖由 [i]虫虫特工队[/i] 于 2007-4-12 15:24 发表
如果自己卖房子的话,要办什么手续?
是有产权的房改房,是不是跟你说的办理过户一样? [/quote]

一样的,只是房改房需要交一个土地出让金(1%),但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1.5%).

jame19074 发表于 2007-4-15 08:34

比较想知道房价会降不?太高了呀,,,买不起咯~:([em17]

BMW 发表于 2007-4-15 10:24

[quote]原帖由 [i]jame19074[/i] 于 2007-4-15 08:34 发表
比较想知道房价会降不?太高了呀,,,买不起咯~:( [/quote]
这个问题看政策了

[[i] 本帖最后由 BMW 于 2007-8-9 20:50 编辑 [/i]]

阿雨 发表于 2007-5-13 22:50

路过,喜欢这个版
等我过户滴时候再请教BMW
因为你好耐心哟

BMW 发表于 2007-5-19 13:21

可以啊,欢迎提问,LS的要买房子吗

梅子 发表于 2007-5-23 13:30

想问个问题,
我家的产权证地址与现在的地址不一样呀!
原来叫"海沧生活三小区",后来又全部规划成"海旺路"!这是政府的统一更改!
现在我要去办户口,办事员说产权证上的地址已经不存在了,不能办!
像这种情况,该怎办呢??

BMW 发表于 2007-5-28 16:50

[quote]原帖由 [i]梅子[/i] 于 2007-5-23 13:30 发表 [url=http://www.xmpig.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369930&ptid=32133][img]http://www.xmpig.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想问个问题,
我家的产权证地址与现在的地址不一样呀!
原来叫"海沧生活三小区",后来又全部规划成"海旺路"!这是政府的统一更改!
现在我要去办户口,办事员说产权证上的地址已经不存在了,不能办!
像这种情况,该 ... [/quote]
你可以到房管局三楼综合服务大厅权证更正室办理产权证地址更正,咨询电话5109233,再去办户口

[[i] 本帖最后由 BMW 于 2007-5-28 16:56 编辑 [/i]]

kvsqiuqiu 发表于 2007-6-4 20:47

回复 #2 adamkingxz 的帖子

我个人觉得是很重要的,没有产权的房子是不能进行交易的,到时候拆迁的时候只赔建筑的钱,不赔地的钱的。

BMW 发表于 2007-6-6 13:00

[quote]原帖由 [i]kvsqiuqiu[/i] 于 2007-6-4 20:47 发表 [url=http://www.xmpig.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414007&ptid=32133][img]http://www.xmpig.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我个人觉得是很重要的,没有产权的房子是不能进行交易的,到时候拆迁的时候只赔建筑的钱,不赔地的钱的。 [/quote]
这是在使用权期限外的情况,产权也一样过了70年的土地使用年限,土地已经是国有的了,不在属于个人,因为买房子时只买了70年的土地使用权。

alice雨 发表于 2007-6-8 12:25

[quote]原帖由 [i]adamkingxz[/i] 于 2007-3-29 00:14 发表 [url=http://www.xmpig.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28211&ptid=32133][img]http://www.xmpig.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买房子产权重要吗?谢谢 [/quote]

这是很重要的,所以一定要弄好

alice雨 发表于 2007-6-8 12:28

[quote]原帖由 [i]BMW[/i] 于 2007-3-30 18:10 发表 [url=http://www.xmpig.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30879&ptid=32133][img]http://www.xmpig.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大家如果有需要的话我可以,为大家代办过户交易手续、协办银行贷款 [/quote]

银行贷款要有抵押,想问问信用社贷款是不是只要有人担保就可以?

BMW 发表于 2007-6-12 16:37

[quote]原帖由 [i]alice雨[/i] 于 2007-6-8 12:28 发表 [url=http://www.xmpig.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434442&ptid=32133][img]http://www.xmpig.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银行贷款要有抵押,想问问信用社贷款是不是只要有人担保就可以? [/quote]
是可以,但是要连保,且担保人要有固定资产。就是说你找一个人给你担保,然后你找的那个人还要找一个人担保。也就是说要有两个有固定资产的人给你担保才可以。

BMW 发表于 2007-6-12 16:39

[quote]原帖由 [i]8011022[/i] 于 2007-6-10 15:41 发表 [url=http://www.xmpig.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443000&ptid=32133][img]http://www.xmpig.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版言是很强啊,是搞这个的吗 [/quote]
是版主吧?
我是做房产的,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为我,我一定尽全力帮你们解决。

BMW 发表于 2007-6-12 16:40

[quote]原帖由 [i]8011022[/i] 于 2007-6-10 15:43 发表 [url=http://www.xmpig.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443011&ptid=32133][img]http://www.xmpig.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那以后有这方面的问题还都指教啊, [/quote]
谢谢支持!

思念為谁 发表于 2007-6-18 03:51

请问一下哦.我家的房子是自己盖的,以前申请准建证的手续是有申请到镇ZF.不知道象这样的以后ZF征用有赔偿吗?????

BMW 发表于 2007-6-18 10:32

有,只要有向主管的上级部门申请并获批准的都可以获得赔偿

思念為谁 发表于 2007-6-18 19:32

行....谢谢咯~~~~~~~~~~[em26] [em26]

yuleyi 发表于 2007-6-19 11:53

旧的产权换新的要不要交营业税

BMW 发表于 2007-6-20 09:12

[quote]原帖由 [i]yuleyi[/i] 于 2007-6-19 11:53 发表 [url=http://www.xmpig.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480031&ptid=32133][img]http://www.xmpig.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旧的产权换新的要不要交营业税 [/quote]
产权变更(不更名过户的情况或继承遗产)不需要交税,只需交手续费

林润森 发表于 2007-7-6 13:44

[em02] 可以加我的QQ吗?因为比较经常用QQ哦..

林润森 发表于 2007-7-6 13:46

QQ是114683335.欢迎您的加入.验证时写清楚就可以了,呵呵

三横一竖 发表于 2007-7-9 00:22

买现房或期房如何办理

阳光仔 发表于 2007-7-11 23:06

有产权就是等70年后房子到了一定的年限需要拆迁ZF会给拆迁户一定的补贴.
而使用权的房子是等70年后房子到了期限了ZF将无偿收回房子的所有权.

BMW 发表于 2007-7-18 10:05

[quote]原帖由 [i]三横一竖[/i] 于 2007-7-9 00:22 发表 [url=http://www.xmpig.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565107&ptid=32133][img]http://www.xmpig.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买现房或期房如何办理 [/quote]
这个产权开发商会帮你们办理一手产权。

BMW 发表于 2007-7-18 10:08

[quote]原帖由 [i]阳光仔[/i] 于 2007-7-11 23:06 发表 [url=http://www.xmpig.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577932&ptid=32133][img]http://www.xmpig.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有产权就是等70年后房子到了一定的年限需要拆迁ZF会给拆迁户一定的补贴.
而使用权的房子是等70年后房子到了期限了ZF将无偿收回房子的所有权. [/quote]
现在的房子几乎不会用到70年,以现在的建筑质量使用40年已经是危房了。基本上会拆掉重建或重新规划。

BMW 发表于 2007-7-18 10:13

签合同请注意五大问题

正式条款五大方面
   
    首先,对于房屋所用的建筑材料、装修标准都要在合同中加以明确。房屋所用的建筑材料,直接关系到房屋的质量。装修标准也应明确,一般来说,住宅大部分是粗装修,以利于购房者根据自己的喜爱,对房屋进行装修。

    其次,对于小区所应具备的公用配套服务设施要在合同中加以明确。公用配套服务设施(如商店、邮局、学校等)的种类及数量、质量直接关系到居民的生活质量,因此应在合同中具体列明小区所具备的公用配套服务设施的种类、数量及具体交付使用的时间。

    再次,对于房屋的附属设施要进行约定。房屋的附属设施包括自用的附属设施和共用的附属设施。自用的附属设施包括煤气、卫生洁具等;共用的附属设施包括电梯、电视天线、电话线等。对于房屋包括的附属设施要在合同中列明。

    然后,对于房屋的建筑面积要约定,并明确当交付的房屋的建筑面积和合同所约定的建筑面积不符时,应如何处理。在约定房屋的建筑面积时,要分别写明实得的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以防开发商虚报要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由于住房实际能够利用的仅是实得的建筑面积,因此实得的建筑面积和房屋总的建筑面积比率(即房屋的使用率)越大,对于住户来将越有利。住宅的使用率一般来讲应不低于70%。

    最后,对合同中没有涉及到的内容,购销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加以规范.商品房预售合同只是对买卖商品房的一般事项作了具体规定,实际上由于楼盘的性质不同,开发商促销手段不一样,有许多内容是合同中没有涉及到的。为了规范双方的交易行为,减少交易纠纷,就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也是必要的。

    补充协议三大注意
1、关于免费赠送住宅设备、设施的补充协议。发展商如许诺免费赠送IDD电话、进口家具、电器,可以在补充协议上载明,为了防止歧义,最好标明赠送电话包括免初装费及送电话机、电话线,以后万一打起官司来,就有凭有据了,不会因对方口说无凭或钻字眼而吃哑巴亏。

2、关于购房入户的补充协议。如所购商品房符合当地ZF有关购房入户的规定,且开发商承诺代为办理有关手续,购房者可要求签订关于此问题的补充协议,并在协议中订明:如开发商不能在约定期限内办妥入户手续,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所付一切费用由开发商如数退还。

3、关于银行按揭的补充协议。这是近几年在付款方式上出现的新问题。为解决购房资金不足的难题,开发商可委托某一家或几家银行为其开发的楼盘提供购房按揭,但按揭的年限与成数发展商不权决定,须由贷款银行根据购房者提供的担保条件最后确定,一般在购房合同签订后的一个月内才能知晓。因此为了降低风险、维护自身权益,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就此问题签订补充协议,在协议中订明:如按揭申请不被银行所接纳,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如按揭成数与年限低于特定值(如七成10年),购房者可要求变更付款方式等等。

BMW 发表于 2007-7-18 10:14

购房:怎样与发展商签预售合同——关于权属证书

  这里所说的权属证书即“五证齐全”,主要包括: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开工证;销售许可证。买家还须注意上述证明文件中的建设单位、项目、建筑面积是否前后一致,是否同与您签约的发展商名称一致。
  关于合同文本
  应当和发展商签署由房管部门印制的或建设部推荐的合同文本并查明代表发展商签字的人是否是其法人代表,如不是,则其是否持有“授权委托书”。另外应要求发展商在合同上加盖公章。在签约时必须认真阅读合同文本,确认所有内容。如果很多您所关心的内容合同里没有体现,就要与发展商签订补充协议或特别约定。
  关于违约责任
  在预售契约中一定要明确约定违约责任,最好明确约定违约金,一般而言,现行违约金标准为每日万分之四。
  对于可能出现的纠纷,买卖双方可以采用协商方式解决,还可以选择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有些发展商要求客户在签订正式的预售契约后再签订一个补充协议,两份协议中约定的纠纷处理方式有所不同,请买家注意协调统一,以免日后扯皮。
  关于定金
  有些发展商在买家交了定金但没有申请到银行按揭贷款时只退购房款而不退定金,这种做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并不是每个人都能申请到按揭贷款,因此,建议买家最好与发展商在协议中约定,若买家得不到按揭贷款时,定金该如何返还,是否要扣除部分作为手续费等。
  关于物业管理条款
  有些发展商在尚未确定物业管理公司及服务标准、收费情况的前提下,就要求买家在预售契约中承诺接受物业管理服务,并接受相关约束,这是对买家的消费者知情权的侵害。因此,买家应该将物业管理条款与预售契约分开签署或另外设置条款确定物业管理的费用标准。
  为了保证您的合法权益,您在签署合同时最好能聘请房地产专业律师为您把关,替您审查有关资料,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意见。

BMW 发表于 2007-7-18 10:28

谢谢大家的支持!

[[i] 本帖最后由 BMW 于 2008-6-14 10:18 编辑 [/i]]

sarayang395 发表于 2007-7-22 14:28

学习呀[em11]

没有酒的日子 发表于 2007-7-25 16:51

我想问一下给个人的租房!怎么防止被骗!怎么才能确认钱交给的是房子的主任!

BMW 发表于 2007-7-25 17:00

看产权证上的名字是否与身份证上的一致,也可以询问邻居,交房租直接打到他银行账户并保留存款单,以备以后核对。或者直接交给房东,让他给你写张房租收条。

没有酒的日子 发表于 2007-7-26 17:34

太谢谢你了!
但要是他房子还在贷款中或产权证还没拿到!
又或者旁边的邻居都是新买的还不认识那怎么确认?

快乐虫子 发表于 2007-7-28 17:41

产权人明确 房子未办理产权证也可转让

产权人明确 房子未办理产权证也可转让
--------------------------------------------------------------------------------

作者:[url]http://www.fxun.com[/url] 来源:厦门晚报 更新日期:2007-5-31 阅读次数:348  
文字 〖 大 中 小 〗  自动滚屏(右键暂停)
何小姐:我去年在福州通过房产代理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这套房子的产权证还没办,房东说可以用合同更名的方式转让,就是房东保证我能直接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我支付给房东17万元左右的差额款。我们签订了一份《房产买卖经纪合同》,我当时支付了4万元的定金给房东。现在房价涨了很多,房东跟我说不卖了,并说当时签订合同时还没有产权证,根据法律规定没有办理产权证的房子是不能买卖的,所以我们所签的《房产买卖经纪合同》是无效的。请问我们所签的《房产买卖经纪合同》真的无效吗?我可以要求开发商将房子卖给我吗?
    福建信海律师所陈水湖、林敏辉: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子是不得转让,但是该条规定并不能理解为所有没有产权证的房子都不能转让。对于那些没有办理产权证,但产权人明确的房子则应允许权利人进行买卖。根据何小姐的陈述,房东之前已经与开发商签订了一份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支付了购房款,此时应认为产权人已经明确,房东有权处分该房子。因此,房东以此为由主张《房产买卖经纪合同》无效是错误了,这也是一种违背诚信的行为,何小姐可以要求房东根据合同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何小姐与房东所约定的以合同更名的方式来转让房产表面上看是对房子所有权的转让,实际上是一种合同权利和义务的转让,即房东将与开发商买卖房子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何小姐。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一方可以将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必须经合同另一方同意。因此,开发商可以同意也可以不同意将房子卖给何小姐。在开发商不同意的情况下,何小姐只能要求房东要承担违约责任了。。(若需要进一步法律咨询,可以拨打5869067与律师直接联系)

BMW 发表于 2007-7-31 20:41

[quote]原帖由 [i]没有酒的日子[/i] 于 2007-7-26 17:34 发表 [url=http://www.xmpig.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635395&ptid=32133][img]http://www.xmpig.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太谢谢你了!
但要是他房子还在贷款中或产权证还没拿到!
又或者旁边的邻居都是新买的还不认识那怎么确认? [/quote]
在贷款的有产权证复印件,就可以,如果不放心的话可以带产权证复印去房管局查.或到物业管理处查询
产权还没到手的,看购房合同复印件,到物业管理处查询

cookie 发表于 2007-8-6 21:20

请教户口问题

我户口在同安人才市场集体户里,现在在集美买了套二手房,请问户口能迁入二手房?我女友是外地户口,到时能不能以夫妻挂靠?那时她算不算厦门户口?恳请回复,谢谢

页: [1] 2 3

Powered by Discuz! Archiver 6.1.0  © 2001-2007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