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事件让人深思,其实辨认变相期货很简单!
7月9日,华夏交易所老板郭远峰携1.7亿元客户资金潜逃国外,为不知情的投资者带来巨大的损失。那么,怎么才能辨认是否是变相期货呢,其实方法很简单。[size=4]2007年国务院颁布的《[b]期货交易所管理条例[/b]》第八十九条对变相期货提出了明确的定义:“任何机构或者市场,[u]未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u],[u]采用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u],同时采用以下交易机制或者具备以下交易机制特征之一的,为变相期货交易:(一)[u]为参与集中交易的所有买方和卖方提供履约担保的[/u];(二)[u]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和保证金制度,同时保证金收取比例低于合约(或者合同)标的额20%的。[/u][/size]
虽然这些市场一般在开发客户的时候,都会声称客户的资金会放在银行指定的监管账户,但实际上,[b]银行并没有监管的权利和义务,这与期货市场的保证金安全存管完全不是一个概念[/b]。
一是客户的保证金没有监管,可以随时被挪用,甚至被携款潜逃,华夏交易所就是例子;二是即使不被挪用,这些交易所的性质决定其一般会参与交易,即“既是裁判员也是运动员”,这必然损害客户利益,国内很多较大的远期货现货市场都发生过在行情剧烈波动时,都是临时出台政策损害客户利益的事情。
[b]大家可以回想下自己身边的一些投资品种,如果有上述一样的情况,请注意自己的资金安全。[/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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