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检验工培训(初.中.高级)
[align=center][color=Red][size=6]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size][/color][/align][align=center][size=6][b][size=7]通 知[/size][/b][/size][/align]
[size=5]各有关生产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第六号部长令)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贯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现国家对食品检验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的要求。为此,国家质检总局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决定开展食品检验(化验)人员职业资格考核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鉴定考核对象:各食品生产企业从事粮油及制品检验(化验)人员;乳及乳制品检验(化验)人员;肉蛋及制品检验(化验)人员;白酒、果酒、黄酒检验(化验)人员;饮料检验(化验)人员;糕点、糖果检验(化验)人员;啤酒检验(化验)人员;罐头食品检验(化验)人员;调味品、酱货、腌制品检验(化验)人员;水产制品检验(化验)人员;茶叶制品检验(化验)人员。
二、职业资格鉴定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技师和高级技师的考评工作另行安排。
三、教材及考核方式:统一使用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技能培训专用教材;职业鉴定考核由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组成:理论知识部分采用笔试方式进行考核鉴定,技能操作部分采用实际操作(或笔试)方式进行考核鉴定。
四、证书颁发:经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鉴定考核合格者,由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颁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相应级别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是从事食品检验(化验)工作人员职业技能水平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录用、使用和确定工资待遇的依据,是我国公民境外就业,劳务输出法律公证的有效证件。
五、申报办法:请报名参加职业资格鉴定考核的学员提前将报名表传真至中心培训部,经中心审核合格后,通知学员单位,学员按指定时间参加考核鉴定。
附:职业资格考核鉴定工作安排[/size]
附:
[align=center][size=5]职业资格考核鉴定工作安排[/size][/align]
一、辅导方式:本次辅导采用函授
二、辅导时间:具体以最后通知为准
三、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初中三年以上(从事本岗位专业工龄)
2.高中两年以上
中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初中十二年以上
2.高中七年以上
3.中专一年以上
高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初中十五年以上
2.高中十四年以上
3.中专七年以上
4.大专两年以上
5.大学一年以上
四、费 用:初级500元,中级690元,高级880元(食宿自理,自备纸笔,证书办理二十个工作日)
五、联系电话(厦门报名点):0592-8667680 15959205966
传 真: 0596-2525897
联 系 人:黄 先 生
E-mail: [email]fjhdl@163.com[/email]
中心网址:[url]WWW.QSPA.ORG[/url]
[[i] 本帖最后由 可乐眼睛 于 2008-7-22 11:33 编辑 [/i]] 怎么費用哪么貴哦。。。頒發的證書是國家認定的嚒。。。。在廈門有地方培訓不???培訓時間需要多長。。。[em127] 你好,厦门上次已经培训了一次,这次是在漳州培训的.费用是统一的. 看来培训这个的人很少啊 有需要的及时联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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